美国《生物安全法案》草案对生物制药企业、医药外包机构以及投资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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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18日
美国《生物安全法案》草案于2023年12月首次被提出,该草案提议禁止美国联邦政府与受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Biotechnology Company of Concern)及使用这些公司设备或服务的公司签订合同。目前,该法案的立法路径尚不明确,且较首次提出时已在一些问题上有所缓和(如众议院草案H.R.8333中增加了对现有合同的过渡期、并明确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补助(Medicaid)的支付不受影响)。
然而,鉴于这一草案所涉影响广泛、生物制药行业长周期的特性、以及立法过程的不确定性本身即可能对企业决策造成影响,生物制药企业、其服务提供商及其投资者对这一潜在的重大监管举措仍需密切关注并审慎应对。
在这一背景下,L.E.K.咨询于2024年6月在生物制药企业、医药外包机构以及投资者中进行了一项全球性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海外市场是不少中国CDMO/CRO公司的主战场。例如,美国《生物安全法案》草案中提到的中国CDMO药明康德2023年的收入即有65%来自美国市场。同样,美国生物技术创新组织(Biotechnology Innovation Organization)调查显示,其79%的受访会员所在公司至少与1家中国CDMO/CRO公司存在合作协议,更换供应商可能需要长达八年的时间。
如何采取恰当的保护措施并进行适当的战略调整是生物制药企业、服务提供商及投资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对中国公司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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